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货运车辆 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4532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9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货运车辆 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4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厅运管局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评价办法>的通知》(交办运[2016]169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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